固安商标变更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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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商标变更类型有哪些?

作者:廊坊耀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14 08:51:17

商标具有的商业价值是无形的,一般情况下,商标经营时间越长,其商业价值越大。廊坊商标注册是保护商标的第一步,因此成功注册商标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也有客户提问到别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能不能再注册,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别人长期不使用的商标能不能进行注册呢?这就需要先将其进行撤销,那么该如何申请注销别人长期没有使用的商标呢?

最近有位客户咨询了这样一个问题,自己公司准备上一个项目需要注册一个新的商标,可是需要注册的商标已经被别人注册过了,于是就束手无策了。那么今天,就来告诉大家如何申请撤销别人长期不使用的注册商标。

这种情况也比较常见,对于上面这位客户的问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该注册商标处于正常情况,这种情况是没有办法的,只有注册其他商标了;另外一种情况是该商标处于长期不使用的情况,特别是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我们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

驳回原因:

1.商标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

2、商标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特点或产地产生误认。

3、商标与县级行政区划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人名相同或者近似。

4、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相近似或易引起公众混淆的商标。

5、商标与驰名商标文字近似如“欧派”与“派欧”。

6、商标带有民族歧视。

7、商标类别与引证商标近似。

首先,一定要看商标局下发的商标驳回通知书上面引用的商标法是哪一条,是商标近似驳回还是商标缺乏显著性驳回,还是商标有社会不良影响所驳回等。然后一定要看准这个理由然后根据这个理由才能判断这个商标,能否进行驳回复审有些商标跟别人近似或者一样。或者有百分之八九十是一样的,或者本身有社会歧义。你去申请,就算你复审也没有作用。

众所周知,根据《商标法》,廊坊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因此商标不是终身的。但《商标法》也规定,商标可以续展,以延长商标的有效期。期满不续展的,商标局将撤销你的商标!这里要注意的是,商标过期,商标局不会主动通知商标所有人。

1.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后,办理了一定手续,将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延长十年的制度。期满需要继续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如果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仍有六个月的宽限期。延长期内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局将在期满后撤销申请。

2.商标局审查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后,应当补发商标续展证书,不得补发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注册证原件应当与商标续展证一并使用。

3.但是,有些申请人会有一个疑问:商标期满后,是在续展期内还是延长期内提出续展申请,还是重新申请商标?

4.让我们比较一下商标是续展还是重新注册:

5.商标续展是指通过申请使注册商标继续有效。法律规定的续期申请程序简单。它只是主体资格审查的形式要件,而不是实质性的审查阶段。续期证书可以在三个月左右签发。

6.此外,在商标续展期间,在被撤销前,该商标仍享有专有权,受有关商标法的保护。再次申请商标注册,相当于重新申请,至少需要一年时间。

7.商标续展过程相对简单,与再注册过程相比,节省了较长的时间。

8.从表面上看,商标续展的成本要远远高于重新申请的成本。商标期满后,可以重新申请。

9.然而,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其价值是不断积累的。使用寿命越长,商业价值越高。在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如果有人在处理期间趁机抢先注册并取得在先权利,导致新的注册商标申请被驳回或被异议,则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准备驳回审查和异议。抗辩,所以成本远高于办理续展业务,最终得不偿失,有可能交出已经使用多年的商标。放弃。如果是这样的话,由于不更新而造成的损失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

10.商标续展只是对主体资格的正式要求。登记证换发后,无需进行实质性审查阶段,通过率高。

11.但商标重新申请与新申请相同。除正式审查外,还需要实质性审查。所谓实质审查,就是将申请商标与商标数据库中的商标进行比较。如果商标一开始是相同或相似的,就会被驳回。即使复审申请不成功,商标权也将丧失。

12.商标法也有变化。新《商标法》规定,部分商标不能成功注册,商标权只能通过续展的方式予以延续。比如中国、长城、、LMZ等品牌都属于这一类。因此,商标续展的风险远低于重新注册的风险。每个人都想使用好商标。可能因为重新注册,你会把商标权交给别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商标到期后,应及时续展。不要等到错过了才后悔。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廊坊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二、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所需要的手续

1、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

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3、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无效宣告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

三、提交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后主要程序

1、申请人如果在首次提交申请书件后,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在申请书中声明,且应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2、如果申请书件经商标评审委员会形式审查后需要补正的,申请人应自受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3、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无效宣告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4、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经过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宣告无效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5、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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